今天是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w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4日
  留言标题: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

  留言内容:今年和老婆一起在异地买房,以老婆名义办理了组合贷,现在我想以购房名义提取本人鄂州的公积金,请问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客户姓名: 陈某 回复 期: 2019-12-2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请问您购买的房子是期房还是现房还是二手房呢,因为针对不同的房屋类型所提交的材料也都是不一样的。2019-12-24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1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01号
政务咨询:1232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60281979 邮政编码:436000
版权所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办: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