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3日 |
留言标题:咨询关于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公积金贷款额度问题 咨询来信日期: 2024-04-23
留言内容:
《关于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提到:“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市民、新青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缴交6个月的金额后,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是直接按照最高额度贷款?
姓名:刘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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