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武鄂同城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期:2021-09-1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推进区域发展布局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实施意见》(鄂区域发展(2021)5)、《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鄂区域发展[2021)6)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武鄂同城化发展,积极打造武鄂同城化发展核心区,努力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体现更大担当、展现更大作为,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以特大城市为核心,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群协同发展的新模式、新经验,加快推进武鄂同城化发展。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推动武汉与鄂州深层次、全方位对接,促进两市共同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3年,大幅提升武鄂两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综合服务平台等基本统一,初步形成住房公积金行业领先的新发展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继续完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数据接口,及时办理转移接续,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实现“缴存时间不中断、缴存金额一并算”。(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营业部   完成时间:202112月前) 

  (二)建设两市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互助。共同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工作。按分步实施原则,两地公积金中心先行开通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开具、贷款结清证明打印、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进度查询、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以及离退休提取、住房租赁提取等公积金业务,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就地办理。(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营业部   完成时间:202112月前) 

  (三)建设两市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互认。两地公积金中心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贷款等业务时,在婚姻、征信、信用、不动产、房屋套数等方面互相提供协查和核查,防范骗提、骗贷等行为的发生。(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   完成时间:202112月前) 

  (四)建设两市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互鉴。按照“个人自愿、支持刚需、互助共济、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独立核算、风险防控”的原则,各自将本地灵活就业人员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帮助两地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自住房问题。对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三个主要业务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照武汉结合自身实际,两地政策逐渐趋同。(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   完成时间:202212月前) 

  (五)建设两市公积金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互通。在确保缴存职工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两地公积金中心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数据共享互用,加快推进两地公积金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改善职工服务体验(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   完成时间:202212月前)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 

  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研究决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两地中心主任轮流担任召集人。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两地公积金中心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解决同城化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遇重大或特殊事项,可随时集中商讨。各明确一名副主任负责牵头研究制定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项目清单和工作推动落实机制,建立微信群等在线交流平台,推动既定任务如期完成。 

  (三)建立督导检查机制 

  建立工作成效评估督导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将评估督导结果以武鄂同城化领导小组名义进行通报。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1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01号
政务咨询:1232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60281979 邮政编码:436000
版权所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办: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