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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 2024年)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期:2022-07-05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建办金〔2022〕25号)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即将召开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统筹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树立为民服务良好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原则

  (一)坚定悟思想跟初心。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惠民便民的创新举措,确保住房公积金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坚持办实事树新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关键小事”,实现从“群众找服务”到“主动送服务”转变。定标准、优服务、聚合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工作新格局。

  (三)注重强队伍树典型。宣传住房公积金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作为新业绩,巩固和发扬为民服务中形成的文明行为和良好风尚,推出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先进典型,激励中心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开拓奋进,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住房公积金干部职工队伍。

  三、行动重点

  (一)强化党建引领开展作风提升行动

  1.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开展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三问三治三提升”行动,切实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发展、服务提升,以作风建设的成效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2.打造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党建品牌,争创市直机关甲级支部,让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成为中心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有温度”服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优势,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营业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树牢为民宗旨开展服务提升行动

  1.党员干部常态化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楼盘、进社区、进乡镇“五进”活动,为联点共建社区、结对帮扶村、缴存单位和职工等开展政策宣讲、便民服务等活动(责任科室:综合科、计划财务科、政策信息科、营业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加强12329热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规范业务咨询、投诉建议解答口径,增强解答准确性(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3.结合湖北省政务服务网、“好差评”系统、12345服务热线、市长热线、微信公众号、中心网站、“码上巡”等渠道及时收集缴存职工的评价反馈和意见建议,建立健全群众评价反馈与改进服务联动等有效运行机制。对反馈的各类问题,深入分析研判,制定集中整治方案,确保整改解决到位(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营业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三)数字赋能改革开展效能提升行动

  1.优化核心业务系统。在常态化完善自身业务系统功能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与各受委托业务银行、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工作,通过数据实时传送,减少业务办理中的纸质资料,实现更多业务智能审批,提高工作效率(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营业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深入推进线上办理。以“跨省通办”和高频服务事项为重点,持续优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网上办理效率。推进武汉都市圈武鄂公积金同城化发展,破解异地业务办理堵点痛点,实现更多高频事项“省内通办”“区域通办”“跨省通办”(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营业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3.延伸“公积金驿站”网点。持续加强与银行网点之间的合作关系,在人流量较多的网点增设公积金自助终端,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就近办”服务。(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发挥典型示范开展党员提升行动

  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每名党员桌上摆放共产党员标牌,通过亮身份、亮承诺来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每季度评选“党员先锋岗”,将政治品德好、工作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纪律意识强、表率作用强的同志树为党员先锋岗,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凝聚发展合力开展规范提升行动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要求,编制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建立事项目录动态更新机制,细化完善公积金业务办事指南(责任科室:政策信息科,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2.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社会公信力和美誉度(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六)加大培训力度开展能力提升行动

  1.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干部上讲台提能大行动”暨“微党课大家讲”、党员干部大会等载体,开展政治理论和公积金专业知识学习,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公积金政策调整后有计划的安排集中培训,做到真正的懂政治、懂政策,实现一般干部应知应会、中层干部行家里手、领导干部专家权威(责任科室:综合科、政策信息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2.定期组织在编在岗人员去党校培训,拓宽视野,丰富知识,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七)讲好为民故事开展宣传提升服务

  及时总结为民服务经验,通过官网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渠道,讲好住房公积金“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故事,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带来的福祉(责任科室:综合科,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四、行动安排

  (一)2022年,服务意识强化年。强化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情怀,牢固树立以缴存职工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大力推进行风建设。

  (二)2023年,服务标准落实年。依据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服务标准,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全面规范服务行为,实现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和高效协同服务。

  (三)2024年,服务品牌打造年。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提升,梳理干部职工为民服务良好形象,打造具有公积金特色的为民服务品牌。

  五、行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开展三年行动是深化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树立住房公积金良好行业形象重要举措。全中心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行动部署上来,认真落实方案任务和要求。

  (二)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科室各负其责”的责任制,由综合科牵头组织落实,各科室对照具体工作任务,全面梳理问题、细化分解内容,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完成任务。

  )宣传引导,营造氛围。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围绕服务提升三年行动的重点举措、主要成效、典型经验等开展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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