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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建设网】湖北开展专项行动严查开发商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期:2018-03-09

       (中华建设网讯 记者 李孟 通讯员 胡涛)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纳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为公积金买房者“撑腰”。

 

       日前,记者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出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现象,湖北省住建厅、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已联合印发文件,于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在全省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限制、拒绝、阻挠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专项整治行动。

 

        该次行动着重建立联动机制,要求各地住建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国土资源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利用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收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结构拒贷举报线索,并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调查。

 

       此外,对违规企业及机构的调查处理实施联合惩戒并给予相应处罚,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房管部门将违规开发企业、房屋销售中介机构等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暂停网签、暂停资质升级等方式从重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省各地正在积极行动,开展专项治理,相关城市中心报送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后期相关部门还将组织人员到各地开展抽查和督导。

 

       据了解,武汉市公积金中心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贷效率,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组合贷款)购房,在该省较早开展了查处开发商拒贷行动。

 

       武汉市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等部门将建立联合惩处机制,开展常态化转型整治行动。

 

(来源:中华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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