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我市长港镇峒山村为9名村工作人员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建缴手续。这是我市首例村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标志着我市村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建制工作“零”的突破,走在了全省前列。
峒山村村委会负责人谷主任说:“大家有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以后,想到城里落户买房,也可以凭借这个公积金的账户来减少很多的负担;第二个就是对我们留住村里干部、留住人才将会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大家的负担轻了,收入稳定了之后,就能够全心全意、没有后顾之忧地投入到乡村振兴的建设当中去。”
今年5月,经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协调对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鄂州《全日制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为村级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市公积金中心与八家职能部门联合签署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惠面联动协同机制》文件,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惠及更多群体。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一项个人长期住房储金,为职工购买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保障,一度只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能够享受。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稳定、吸收优秀人才,根据城乡一体化发展精神和市委《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建立领导挂帅、银行合作的全员参与扩大公积金普惠面的联系制度,积极推动村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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