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日期:2023-08-15

一、偿还条件

1.正常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

2.公积金未欠缴1个月以上;

3.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4.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二、偿还方式

1.按月对冲还贷:首月通过银行划扣正常还款1期以后,可选择使用公积金余额对冲偿还每月应还贷款本息;

2.按年提前还本: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2期以后,可选择使用现金或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本金,账户余额需保留100元以上(百元位取整),不能取现,12个月可办理一次。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或公积金驿站(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四、温馨提示

借款人对所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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