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现房)提取公积金
2018-03-15 11:03: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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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现房);
2.与上次提取时间需间隔十二个月;
3.提取额度为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4.公积金未欠缴4个月及以上;
5.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6.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
7.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8.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9.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二、提取要件(原件)
1.有效期1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发证时间为准);
2.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及契税发票;
3.职工本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身份证、银行卡、与购房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1个年度的异地社保缴费流水或异地户口簿。
三、办理流程
1.职工本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携带提取要件(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登录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ezgjj.cn下载填写《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申请表》,到中心窗口申请受理;
2.中心审批,财务支付。
四、温馨提示
提取人对所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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