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武汉公积金商转公相关问题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w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30日
 留言内容:本人非湖北省内户口,婚前在葛店购买首套商品房(鄂州银行商贷),女方婚前在武汉购买首套商品房(武汉公积金贷款),婚后未对双方房产及贷款进行关联性操作。目前已处于离异状态,本人名下公积金贷款,现已取得房产证,并已满1年,故在此询问是否满足异地商转公的条件,若满足,本人需准备哪些资料?谢谢。

客户姓名:詹某  回复 期: 2020-6-3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女方的公积金贷款,有没有把您设置为配偶贷款,也就是共同还款人呢,如果设置了,那么是不能商转公的哈。

如果没有设置,您的公积金是正常缴纳的、没有未结清的贷款、楼盘是在我中心贷款备案的。那么是可以办理商转公的哈。

目前是支持现房(有房产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是: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3、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未还贷款余额表(1个月之内)及近1个年度的还款明细(信贷系统打印的);

4、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一个月以内有效);

5、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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