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w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15日 |
①我的公积金是武汉缴存的。②购置的房子在葛店开发区。③商贷是鄂州中行。④已收房并办理产证。⑤商贷已满1年以上。问:我的这种情况可以在鄂州做商转公吗?大概怎么操作呢?
客户姓名:江某 回复日 期: 2020-7-15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葛店买的房子是您名下第几套房子呢?
所需材料是: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3、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未还贷款余额表(1个月之内)及近1个年度的还款明细(信贷系统打印的);
4、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一个月以内有效);
5、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武汉缴纳的公积金,还需去武汉公积金中心开具三样材料::一是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二是个人信息查询、三是缴交1年的公积金流水。
办理流程:提交申请→受理审批→面签合同→抵押登记(第二顺位抵押)→委托放款→结清原商业贷款→注销原商贷抵押
1.缴存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贷款申请及面签
2.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夫妻双方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3.到不动产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第二顺位抵押)手续
4.公积金中心委托放款,贷款资金打入商业贷款银行中间账户
5.通知借款职工前往商业贷款银行结清商业贷款
6.借款职工前往不动产中心注销原商贷抵押并告知公积金中心20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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