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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公积金贷款超过合同签订2年内有效时间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w 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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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人鄂州恒大首府购买期房,合同签订时间2020-3-4,公积金缴纳地广州,贷款银行鄂州邮政储蓄且2020年5月份已开始还贷,因为一直不清楚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今年8月份听朋友讲才去鄂州市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现在了解一个信息是公积金贷款必须在合同签订时间2年内才可以办理,请问现在还有没有弥救办法?

2. 客户 姓名王某某   回复 期: 2020-8-30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是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吗?你现在是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您购买的是鄂州本地的期房,那么是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呢: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登记的2年内的购房合同(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3.购房首付不少于20%的2年内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以开票时间为准);

    4.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一个月以内有效);

    5.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6.若配偶在异地正常缴存公积金,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20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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