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异地公积金贷款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w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8日
 留言内容:

本人在广州缴存的有公积金,在鄂州买的房子目前使用的商业贷款(还款一年多了),想问一下,是否能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将鄂州的房子由商贷转为公积金贷款呢。异地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吗(比如广州公积金这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客户 姓名徐某    回 复 期: 2020-9-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目前呢,是支持鄂州本地现房(有房产证)办理商业贷款(鄂州本地银行办理的)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所需材料是: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3.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未还贷款余额表(1个月之内)及近1个年度的还款明细;

   5.夫妻双方征信报告(一个月以内有效);

   6.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

    另外您是在广州缴纳的公积金,还需问一下广州公积金中心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呢,如果支持的话,还需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一年公积金缴交流水》和公积金系统里做标识。

流程是:提交申请→受理审批→面签合同→抵押登记(第二顺位抵押)→委托放款→结清原商业贷款→注销原商贷抵押

   1.缴存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柜面办理贷款申请及面签
   2.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夫妻双方到公积金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3.到不动产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第二顺位抵押)手续
   4.公积金中心委托放款,贷款资金打入商业贷款银行中间账户
   5.通知借款职工前往商业贷款银行结清商业贷款
   6.借款职工前往不动产中心注销原商贷抵押并告知公积金中心2020-9-18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1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01号
政务咨询:1232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60281979 邮政编码:436000
版权所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办: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