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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问题咨询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留言标题:组合贷问题咨询    来信期: 2021-06-03

留言内容:

您好,请问购买本市期房办理组合贷必须为本市户口吗?外地户口但是公积金已连续缴满10个月的可以办理组合贷吗?

客户 姓名:刘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 2021-06-0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住房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第三条: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所以我中心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本地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职工需要具有本市户籍才能申请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以针对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在本市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具有本市户籍的。您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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