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09日 |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现在老百姓买套房子很是困难,工薪阶层更是难上加难。希望领导能提议恢复商转公让公民正常享有公积金的权益。 本人现状:鄂州本地户口,本地商贷,首套房,本地缴公积。之前开发商不能办证,经过长期间的协商,催促,法律途径等措施终于办证了,证办了,可不能商转公了。老百姓伤不起啊。急切盼望领导能让符合条的老百姓享受公积金的权益。感谢!
客户 姓名:金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1-06-0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地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监测、预警,做好流动性风险防控,切实保障资金安全,促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个贷率超过85%的城市,可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鄂州实际,在广泛征求公众、专家、人大政协代表、法律部门意见基础上,2021年5月24日,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四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个贷率连续3个月满足风险等级条件,通过综合研判,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鄂州公积金个贷率从2021年1月至5月连续5个月达到90%以上,居高不下,早应该启动相应风险防控机制,因春节、疫情防控等原因,我中心于6月7日正式启动风险防控二级响应,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的理解。
另外《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启动风险防控响应措施后,应加强对各项业务指标的监控,关注资金走向,做好数据分析。当个贷率至另一区间稳定运行3个月后,结合资金供需发展趋势,综合研判流动性情况,调整响应级别,直到流动性恢复正常后解除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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