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12日 |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
1. 首套首贷具体指的是针对鄂州市是否为首套房产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么?如果前期在外地使用纯商贷购房并且已结清尾款过户卖掉,在鄂州缴纳公积金,纯公积金贷款购买鄂州住房是否属于首套首贷,个人征信显示的商业贷款记录可以体现外地购房贷款是否影响,公积金贷款审批是按照贷40万办理么?2.若连续运行三个月,公积金风险达到降级的情况是否可以恢复首套首贷按照50万额度,谢谢。
2. 客户 姓名:李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1-07-12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对购买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套数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累计计算贷款次数。异地缴存的职工,应当至少查询缴存地、户籍地和购房所在地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目前,二级响应措施中:降低个人实贷额度系数,首套首贷最高额度为40万,非首套首贷最高额度为24万。
从2021年1月起,鄂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5个月超过90%,根据《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管理暂行办法》,我中心适时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二级响应措施。当个贷率至另一区间(即下降至85%以下)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后,调整响应级别,直到流动性恢复正常后解除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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