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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州公积金贷款事情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留言标题:关于鄂州公积金贷款事情    来信期: 2021-07-21

留言内容:

你好,我看见6.5号文件中写的是除长江城市群以外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暂停受理,请问户口在鄂州,公积金在武汉缴纳,目前还可以申请鄂州公积金贷款吗?

客户 姓名:秋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 2021-07-2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目前公积金在鄂州缴存,在鄂州买房,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您是第几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呢?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与结清前次贷款间隔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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