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21日 |
留言标题:关于鄂州公积金贷款事情
留言内容:
你好,我看见6.5号文件中写的是除长江城市群以外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暂停受理,请问户口在鄂州,公积金在武汉缴纳,目前还可以申请鄂州公积金贷款吗?
客户 姓名:秋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1-07-2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目前公积金在鄂州缴存,在鄂州买房,可以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您是第几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呢?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与结清前次贷款间隔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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