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01日 |
留言标题:关于武汉公积金在鄂州贷款买房
留言内容:
尊敬的政府领导: 本人于2021年4月鄂州恒大翡翠湾买的商品房,由于开发商没有备案原因无法立即办理公积金贷款,直到6月12日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才得知无法办理异地贷款了,如今首付已经交了,房子却无法公积金贷款,无法网签,开发商也不给说法,希望政府领导可以解决
客户 姓名:叶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1-09-01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好!从2021年1月起,鄂州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5个月超过90%,根据《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我中心适时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二级响应措施。
目前已暂停办理所有异地缴存本地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当个贷率至另一区间(即下降至85%以下)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后,调整响应级别,直到流动性恢复正常后解除响应措施。后续解除相应措施后恢复异地缴存本地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时,在您符合条件的情况是可以办理的。您可关注鄂州市住房公积金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公积金最新政策。
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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