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武汉公积金鄂州商品房商转公 咨询来信日期: 2023-03-14
留言内容:
本人与老公在2021年11月在鄂州购买一套商品房,贷款银行是工行鄂州分行,按时还款至今,没有过逾期,贷款合同上我是主借款人,现在我老公有缴纳武汉公积金,我没有,我们两个人名下没有其他的房贷以及公积金贷款。我想就能否商转公咨询几个问题:(1)武汉的公积金能否办理鄂州的商转公?公积金需要缴纳几个月以上?(2)能否用我老公一个人的公积金去办理商转公?是否一定需要我这个主借款人的?(3)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最高能贷多少?贷多少年?利率是多少?(4)商转公需要去哪里办理?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姓名:黄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3-03-14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1、武汉缴存的公积金可以按照贷款政策要求在鄂州申请商转公贷款。2、办理商转公贷款需夫妻双方一起到公积金办事窗口申请。3、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限额标准。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不超过房价的8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并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30%,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70%。商转公贷款额度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比例外,不得超过原贷款银行个人住房购房贷款的剩余本金。 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可延长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得超过30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为2.6%,五年期以上利率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4、办理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夫妻双方提供以下材料到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窗口申请。具体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3)不动产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4)购房首付不少于20%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5)与商贷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银行信贷系统出具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及1个月内的未还贷款本金余额表;(6)夫妻双方征信报告明细版(一个月以内有效);(7)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 (8)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9)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武汉的房查证明;(10)城镇私营企业需核查与缴存单位一致的社保,如果不一致,需核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