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标题: 夫妻双方都是武汉公积金鄂州房贷如何商转公 来信日期: 2023-06-05
留言内容:
夫妻双方在武汉上班,都是武汉公积金,在鄂州葛店镇锦绣香江小区购买的首套房,鄂州建行的贷款咨询内容:第一,是否可以办理鄂州公积金贷款?第二,如果可以办理,需要去哪里办理,今天咨询了鄂州葛店开发区服务中心,那里没有咨询办理网点第三,如果可以办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需要哪些资料?
姓名:李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3-06-06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1、夫妻双方可以按照贷款政策要求在鄂州申请商转公贷款,具体贷款审批以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为准。2、办理商转公贷款需到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办理窗口申请。3、办理商转公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家庭(配偶、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自住房(现房)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2)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无逾期(3)借款人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4)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具有鄂州市户籍(武汉缴存职工不受户籍限制)且在鄂州市行政区域外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提供或授权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缴存使用证明(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6)公积金未欠缴1个月及以上(7)个人征信(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征信)近5年无连续3期(含)累计6期(含)以上逾期记录,无任何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类,贷记卡状态无呆账、冻结或止付等情形(8)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10)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11)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12)同一家庭同一套住房只能申请办理一次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含)以上住房、第三次(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职工离异12个月后方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5)直系亲属间的住房产权交易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16)同一套房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17)虚构劳动关系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提供虚假材料、虚假承诺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8)本市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产权清晰、足值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无债务纠纷、债权分割等情况,未设定居住权(19)原商贷银行为鄂州市的商业银行。具体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 (3)不动产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4)购房首付不少于20%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5)与商贷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银行信贷系统出具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及1个月内的未还贷款本金余额表(6)夫妻双方征信报告明细版(一个月以内有效)(7)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 8)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9) 异地缴存的借款人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购房地的房查证明(10)城镇私营企业需核查与缴存单位一致的社保,如果不一致,需核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