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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区别对待购房居民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留言标题: 公积金区别对待购房居民    咨询来信日期: 2023-07-17
留言内容:  
 鄂州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提升到60万了,但是这个政策不支持商转公,那么导致之前买房的无法享受这个政策,湖北内其它城市都没有这个限制,请问什么时候能放开这个限制,很多以前在葛店这一带买房的都是高位入手,现在公积金政策对这一些群体很不公平,希望贵中心能均衡考虑下,优化已有政策,解除这一限制。
姓名:李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3-07-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提高新发生购房贷款额度(不含商转公)。职工及配偶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且为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调增20%至60万元。60万元最高限额是新的贷款政策,对象是新发生的贷款,商转公是将原有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是新发生的贷款。敬请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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