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留言标题:首套房认定问题 咨询来信日期: 2023-10-30
留言内容:
2017年本市全款购买了二手房(当年提取过公积金,没办理贷款),本家庭名下现只有该住房一套房产,现准备将该房产过户给父母(父母现名下有一套房产),过户后本家庭本市再购买商品房是否算作首套房,享受首套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姓名:黄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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