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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提取过公积金的本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留言标题:已提取过公积金的本市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咨询来信日期: 2023-11-02

留言内容:  

我在武汉市缴纳公积金,在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工行办理的商业贷款,以买房的名义提取过公积金,不能转公积金贷款了,请问这一条规定什么时候能放宽?

姓名:张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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