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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积金商转公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18日

留言标题: 黄石公积金商转公      咨询来信日期: 2024-02-14

留言内容:  

本人一家荆州户口,在鄂州梁子湖买房,房产为配偶名字,鄂州中国银行商业贷款,本人在黄石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商转公吗?如果可以办理流程及准备资料是什么?如果不行是什么原因?

姓名:王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4-02-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若《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理,夫妻双方可按照贷款政策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到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办理窗口申请,具体贷款审批以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为准。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 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3.不动产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4.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5.与商贷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银行信贷系统出具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及1个月内的未还贷款本金余额表;6.夫妻双方征信报告明细版(一个月以内有效)7.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8.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农商);9.核查借款人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的房查证明;10.城镇私营企业需核查与缴存单位一致的社保,如果不一致,需核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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