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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异地商业贷款转鄂州葛店公积金贷款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8日

留言标题:黄石异地商业贷款转鄂州葛店公积金贷款   咨询来信日期: 2024-02-28

留言内容:  

我是黄石公积金,在鄂州葛店有一套房,首套,商业银行是葛店工行的,想问下商转公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目前商业贷款有106.6万未还,一个人的公积金可以顺转吗,或者需要什么样的方式可以顺转?

姓名:王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4-02-28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 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3.不动产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4.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5.与商贷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银行信贷系统出具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及1个月内的未还贷款本金余额表;6.夫妻双方征信报告明细版(一个月以内有效)7.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8.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农商);9.核查借款人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的房查证明;10.城镇私营企业需核查与缴存单位一致的社保,如果不一致,需核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一个人的公积金账户可以按照政策要求申请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具体贷款审批以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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