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3日 |
留言标题:优化商转公政策限制 咨询来信日期: 2025-01-13
留言内容:
当前鄂州市的政策是:如果已经以购房名义提取了公积金,之后就不能商转公。但是目前我的商贷还款压力很大,每月还商贷4500元,还要花钱养孩子,6千的工资紧巴巴,想商转公可以大幅降低还贷利率,可是之前已购房名义提取了公积金,所以按照现在政策转不了。 希望请您中心优化商转公政策限制,改为“又提又商转公”。极大地缓解我们购房人的还贷压力,真正地“为群众办实事”,急百姓之所急、愁百姓之所愁。
姓名:舒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1-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规定,同一套房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敬请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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