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优化商转公政策限制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13日

留言标题:优化商转公政策限制   咨询来信日期: 2025-01-13

留言内容:

当前鄂州市的政策是:如果已经以购房名义提取了公积金,之后就不能商转公。但是目前我的商贷还款压力很大,每月还商贷4500元,还要花钱养孩子,6千的工资紧巴巴,想商转公可以大幅降低还贷利率,可是之前已购房名义提取了公积金,所以按照现在政策转不了。 希望请您中心优化商转公政策限制,改为“又提又商转公”。极大地缓解我们购房人的还贷压力,真正地“为群众办实事”,急百姓之所急、愁百姓之所愁。

姓名: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1-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规定,同一套房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敬请您的理解。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1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01号
政务咨询:1232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60281979 邮政编码:436000
版权所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办: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