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17日 |
留言标题:异地务工回籍后如何续缴公积金 咨询来信日期: 2025-03-17
留言内容:
本人在佛山工作多年,未曾买房,现在佛山的公积金账号有十万左右,目前已离职回鄂州,现在的政策是公积金转回鄂州需要在新单位缴纳满6个月,但如果没有找到工作,本人曾有过鄂州公积金账号(以前单位缴纳,现已冻结),可否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公积金,如果缴纳满6个月,是否能够把佛山的公积金转回鄂州?请给予解答,谢谢!
姓名:李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3-17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鄂州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成为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名下已有公积金账户的,不再另行开设公积金账户,可申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建议您拨打“12329”热线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核实您之前鄂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状态,以便工作人员解答您的问题。
![]() |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1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7375号 ![]() 政务咨询:1232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60281979 邮政编码:436000 版权所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办: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