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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商业贷转公积金贷事宜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留言标题:咨询商业贷转公积金贷事宜  咨询来信日期: 2025-05-07

留言内容:

您好,本人房产购买在葛店光谷新都小区,从1812月开始还款至今已有77个月,未产生预期。公积金在19年缴存过,并在21年全额取出25000元,现在与247月份缴存至今(月缴存额750元),公积金余额8500元。现在贷款余额还有67.3万元,月供3425元。现咨询如何商业贷转公积金贷,另按我这样的缴存基数和余额能够用公积金贷款多少元。

姓名: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5-08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规定,同一套房屋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不再受理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纳情况、还款能力、年龄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议您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以便工作人员了解您的提取类型及您的具体情况,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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