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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转公办理咨询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留言标题:关于商转公办理咨询   咨询来信日期: 2025-06-09

留言内容:

本人目前在武汉工作,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约为20万元,从未提取过。于2021年左右在葛店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通过鄂州汉口银行办理了商业贷款。现想咨询是否可以将现有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烦请协助解答以下问题:1.是否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2.如符合,办理“商转公”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有哪些?3.在当前公积金余额约为20万元的情况下,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是否与缴存年限、收入等因素相关?4.若可贷额度不足以覆盖原商业贷款余额,差额部分是否需要一次性补缴?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进行冲抵?5.是否支持“公转商贴息”作为替代方案?如支持,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何?

姓名: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6-09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理,可按照贷款政策(具体贷款条件可登录公积金官网查看或拨打12329”咨询)要求通过手机公积金APP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具体贷款审批以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为准。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 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3.不动产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4.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5.与商贷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银行信贷系统出具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及1个月内的未还贷款本金余额表;6.夫妻双方征信报告明细版(一个月以内有效);7.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8.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农商);9.核查借款人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的房查证明;10.城镇私营企业需核查与缴存单位一致的社保,如果不一致,需核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限额标准。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不超过房价的8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房,贷款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不超过房价的70%。商转公贷款额度需符合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比例和额度,且不超过原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本金余额。具体贷款额度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年限、还款能力、年龄等因素综合确定。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之间的差额部分待贷款额度审批确定后,由借款人自行筹资清偿。贷款后可按照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业务操作规范要求,申请异地委托扣划签约,授权扣划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鄂州的公积金贷款本息。目前暂不支持“公转商贴息”后续您有任何鄂州公积金业务疑问,可拨打0711-12329服务热线,有专业客服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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