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2日 |
留言标题:建行外的异地银行贷款商转公 咨询来信日期: 2025-08-12
留言内容:
贷款银行是武汉的,公积金也是武汉的,但是房子买的葛店的,为什么建行有两个项目可以用,其他银行的还不能?这个到底是政府在牵头还是开发商自发行为,还请相关部门能够考虑一下当前的购房人的现实需求。
姓名:梁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8-12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您所咨询的异地商贷银行转公积金贷的问题,涉及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原商业贷款银行等多个主体,包括商业贷款银行能否及时扣划公积金、数据技术支持等多个方面,需与原商业贷款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明确资金安全、数据传输、顺位抵押、办结时限、业务监管等等一系列责任和义务。现阶段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本市区域外的商业银行彼此间由于地域、技术等原因,除建设银行达成合作协议的两个购房项目外,暂未签订合作协议。因此,目前除建设银行合作的两个购房项目外,暂不能办理本市区域外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敬请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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