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8日 |
留言标题:想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咨询来信日期: 2025-08-18
留言内容:
本人于2020年购买融创澜岸大观房子,名下首套,当时购买是农业银行商业贷款按揭方式,现在本人有公积金账户已连续缴存公积金一年多,想把这套房子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本金还剩50万,可以转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审核有限制吗?
姓名:陈某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5-08-18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若《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理,可按照贷款政策(具体贷款条件可登录公积金官网查看或拨打“12329”咨询)要求申请,具体贷款审批以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为准。本市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 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3.不动产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4.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和契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5.与商贷银行签订的购房借款合同、银行信贷系统出具近12个月的还款流水明细及1个月内的未还贷款本金余额表;6.夫妻双方征信报告明细版(一个月以内有效);7.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异地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8.主借款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农商);9.核查借款人家庭(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的房查证明;10.城镇私营企业需核查与缴存单位一致的社保,如果不一致,需核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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