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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住房维修基金问题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留言标题:缴纳住房维修基金问题   咨询来信日期: 2025-10-13

留言内容:

购房人仅仅持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开发商没有开具发票,(余款通过银行按揭已偿付完毕),能否缴纳维修基金。需要提供什么手续,缴费比例是多少?

姓名: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5-10-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交存新建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提供身份证明和下列材料之一:维修资金缴存通知单、维修资金缴存短信(现场查看)、购房合同编号(现场告知)、房屋不动产单元号(现场告知)或其他证明材料。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本市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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