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异地商贷银行转公积金贷的问题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24日

留言标题:异地商贷银行转公积金贷的问题  咨询来信日期: 2026-03-24

留言内容:

异地商贷银行转公积金贷的问题,涉及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原商业贷款银行等多个主体,包括商业贷款银行能否及时扣划公积金、数据技术支持等多个方面,需与原商业贷款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明确资金安全、数据传输、顺位抵押、办结时限、业务监管等等一系列责任和义务。现阶段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本市区域外的商业银行彼此间由于地域、技术等原因,除建设银行达成合作协议的万科五彩城和姚湖商贸两个购房项目外,暂未签订合作协议一直是上面的回复;想问下政府部门能否推进一下像这种异地商贷银行转公积金贷的问题,关注了一下互动交流模块,有很多都是这种问题;希望政府部门协调推进;

姓名: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6-03-24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异地商业贷款转本地公积金贷款涉及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原商业贷款银行等多个主体,现阶段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无法单方面作出强制要求商业银行(包括武汉)配合商转公贷款,在无法保障公积金贷款安全、商业银行愿意接受商转公业务合作的前提下,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能单方面完成资金转移支付、原商业贷款结清、数据交换等一系列必要工作,还可能发生贷款职工需要同时向商业银行及公积金中心承担利息的情形。因此,暂不能办理本市区域外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敬请您的理解。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1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01号
政务咨询:1232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60281959 邮政编码:436000
版权所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办: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