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未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投诉

来源: 公积金政策信息科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26日

留言: 关于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未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投诉  咨询来信日期: 2026-06-26

留言内容:

本人于202111月份入职 鄂州顺路物流有限公司,工资为每月2万元,于20241月底离开该公司,在职期间公司未按照工资比例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每月只缴纳321.6元,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必须按实际工资为基数足额缴存公积金,‌少缴部分需全额补缴,且无追诉时效限制‌(鄂州公积金中心明确支持离职后补缴),现需要追缴未足额部分的公积金款,本人有任职期间的工资流水、公积金缴纳明细,希望能通过住户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投诉,督促公司完成补缴,个人补缴部分我也会按要求补缴!

姓名:     答复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回复日期: 2026-06-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明细、社保缴纳清单)到公积金中心反映处理。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1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01号
政务咨询:1232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60281959 邮政编码:436000
版权所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办: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