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
专业 要求 |
学历 |
招聘 人数 |
要求 |
行政执法辅助 |
法学及相关专业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1 |
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电脑实际操作、普通话表述能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文秘 |
新闻传媒、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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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
财会、金融及相关专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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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计算机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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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
不限专业 |
1 |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二)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热爱住房公积金事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17 年11月20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档案室(地址:鄂州市滨湖南路62号)。
2、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登陆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ezhou.gov.cn/下载并填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供真实证明材料,一经查证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一致的,或违反考试纪律相关规定的,无论进入哪个环节,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ezgjj.cn公告。
3、考试总成绩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采取信函、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序递补,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名单在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个月,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工资待遇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中心聘用人员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项
招聘工作由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考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
本公告在鄂州日报、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gjj.ezhou.gov.cn/)和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一楼公告,其解释权属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0711—3281966(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
监督电话:0711—3388660(市纪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
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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