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可通过线下渠道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征信异议。若您发现征信报告中我中心报送的内容有误,您可以到我中心营业部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受理机构 |
受理地址 |
咨询电话 |
工作时间 |
营业部 |
鄂州市滨湖南路62号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一楼 10号窗口 |
07111-12329 027-60281967 |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二、征信异议受理材料
1.职工本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供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同时填写《征信异议申请表》。
2.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申请的,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同时填写《征信异议申请表》。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征信异议答复期限
我中心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答复异议人。
四、温馨提示
正规渠道的征信维权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个人和机构无权修改正确无误的信用报告,请务必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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