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湖北日报网】湖北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新变化 它们将这样影响你的生活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期:2018-05-11

   近日,湖北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新变化!它们会怎样影响你的生活?

 

   武汉

 

   首套房公积金最高可贷84万

 

   自5月1日起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但该执行基准并非一成不变,会随着购房者在公积金“总池”的系数进行调整。

 

   比如——

 

   当个贷率低于80%时,调节系数为1.2;即:首套房基准70万×1.2,首套房可贷款额度为84万;二套房基准50万×1.2,二套房可贷款额度为60万。

 

   当个贷率高于100%(含)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即:首套房基准70万×0.8,首套房可贷款额度56万;二套房基准50万×0.8,二套房可贷款额度为40万。


   襄阳

 

   住房套数认定以实际拥有为准

 

   4月起,襄阳市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不仅要开户籍、工作所在地房产证明,还要开购房地的房查证明。

 

   襄阳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

 

   第二套房首付最低五成,利率1.1倍;

 

   第三套房停止贷款。

 

   此前,襄阳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只需要到借款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家庭住房证明。但从本月开始,市民还需到购房地开具住房证明。

 

   按照规定,贷款人家庭拥有住房认定,以缴存职工(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房源所在地县(市、区)及以上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分别出具的家庭拥有成套住房证明作为认定依据。

 

   宜昌

 

   三地首套首贷及时放款不轮候

 

   5月3日起,宜昌城区、夷陵区、秭归县三地首套首贷刚需房直接受理并按程序及时放款,不轮候。

 

   为加快贷款审批和放款速度,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4项措施:

 

   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积金贷款期房预告、抵押一次性办理

 

   开发个人贷款网上自助服务系统,将贷款受理全部放到网上和8家委托银行网点。

 

   加快审批速度。群众当天提交的贷款申请,由营业部、贷款管理科实时在网上对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和终审,做到事不过夜、马上办。特殊情况不超过3个工作日。

 

   设立贷款抵押备案专柜、抵押登记专柜、委托银行放款专柜。城区将房管、不动产等部门及8家委托银行,全部请到营业部现场办公,实现全流程一站式办理。

 

   黄石

 

   限制住房投机行为

 

   黄石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遏制投机防范风险的意见》于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一)购房人在异地购房,但不能提供购房地户籍或就业证明(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得使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地拥有两套住房及以上的,不得使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已达到两次及以上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与上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时间间隔一年以上。

 

   十堰

 

   公积金可支付房租

 

   十堰市作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将扶持一批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落地一批租赁住房项目、建成运行一个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一项租赁监管服务制度。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没有自有住房,经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则按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孝感

 

   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5月1日起,孝感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涉及范围包括本地就业大学生和引进人才的贷款额度、进城“新市民”缴存公积金条件、家庭代际互助条件以及各网点业务办理等。

 

   孝感就业大学生最低可贷30万

 

   为贯彻“人才强市”战略,对在本市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引进人才(市人才管理部门组织引进和承认引进的)提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及引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核定,未达到30万元的,统一按30万元核定。

 

   进城“新市民”可自愿缴存公积金

 

   凡在本市参加社保,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缴存公积金。

 

   一个家庭贷两次 父母子女可共享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其子女或父母购房时,可申请家庭代际互助,代际互助可以贷款和提取。

 

(来源:湖北日报网)

 

 

 

站点地图.
网站标识码:4207000011 ICP备案编号:鄂ICP备05017375号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01号
政务咨询:12329 联系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62号 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27-60281979 邮政编码:436000
版权所有: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主办: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点击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