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合力同”。建立健全推进同城化的工作体制机制,审议和决策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联合组建联络办公室,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先后成立同城化业务服务平台、互为业务办理窗口、本地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等多个工作专班,采取多种形式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议研讨专项工作,凝聚工作合力,为各项政策顺利落地实施提供了基础保障。
2.公积金“相互认”。为务实推进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已初步建立起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互认、贷款互助、核查互通、催收互帮、信用互享”合作机制,圈内职工可享受“同城待遇”,公积金“互认互贷”全面拓展,并与武汉合作探索开展异地购房由缴存地中心发放贷款的新模式。2023年以来,共发放公积金贷款499笔1.98亿元,其中发放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310笔1.28亿元,共同支持自由流动人员在圈内城市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3.公积金“自由转”。进一步优化异地转移接续政策,取消缴存职工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须缴存满6个月的限制条件,实现“立即转、马上用”。今年以来,发生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328笔次,金额578.6万元,做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住房公积金不再成为人才流动的羁绊。
4.公积金“就地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担当实干推动公积金业务创新发展。通过建立窗口直联办理机制和共享业务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采取“两地联办”“网上通办”等方式,各市职工可在圈内任一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本人在其他城市的公积金业务,实现“互为业务办理窗口”。与“跨省通办”相比,“就地办”的业务范围更广、要件更少、效率更高。今年以来,受理、办理互办各项业务245笔,有效避免企业和职工办事“多地跑、折返跑”。
5.公积金“打通用”。九市公积金中心共同研究制定了《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签署了《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确定将省建行作为委托扣划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的结算专户,以业务办理驱动资金结算,并通过住建部结算应用平台实现业务直接驱动资金的实时结算,确保贷款职工跨城市扣划还贷资金实时到账。2022年12月13日,武汉都市圈公积金同城化业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自业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平台受理异地委托扣划签约/终止828笔、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还贷共72笔,金额508.2万元。此举切实减轻了职工还贷压力,破解了公积金不能跨市使用的全国性难题,对全国公积金同城化发展将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6.公积金“风险控”。为进一步创新发展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优化改善外联、授权、安全、监管等问题,在全省首家“云服务平台”、“云机房”、“云桌面”的基础上,以区块链为载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围绕住房公积金行业“全程网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事联办”的大场景,发挥区块链“全流程可追溯、不可篡改、隐私安全、授权鉴权”等技术优势,实现云平台与“区块链+”技术的深度融合,完成信息系统从“线上化”到“链上化”改造升级,拓展区块链化的业务场景应用,构建“区块链技术+住房公积金”体系,达成“应用为王、体验为要、效率为先”的服务体验,在管理与服务数字化、审批智能化、全程电子化、“云面签”、不见面审批、亮“码”服务、云监管等领域初具成效。
7. 公积金“普惠缴”。积极推进扩大公积金制度受惠面,与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等八部门,建立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惠面联动协同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条款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建立公积金中心受委托银行联系点制度,围绕“两区一枢纽”建设和乡村振兴,不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社区(村)干部、劳务派遣人员等纳入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开创性的为35个村、社区建立公积金制度为634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利在一时固谋也,利在万世者更谋之”。下一步,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扩大公积金异地使用范围,围绕全方位服务武汉都市圈人员自由流动和建立统一大市场的目标,增强信心,鼓足干劲,接续奋斗,推动住房公积金同城化改革发展成果更普惠广大缴存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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