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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25-05-27

5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改革创新服务民生,为建成支点,加快“两区一枢纽”建设当尖兵打头阵。

党建引领抓创建。市公积金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实施“党务、业务、服务”高度融合。中心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班人员,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制定详实实施方案,形成中心上下积极参与、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

提升服务抓创建。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三年行动,出台了窗口服务文明规范,推出武汉都市圈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大力实施数字公积金建设,全国“跨省通办”第一笔在我市办结,全省率先开展住房资金管理改革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不见面”办理试点,全省首批完成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改革,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高效办成一件事”,让服务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门内向门外延伸,实现公积金服务“就近办”“网上办”“一事联办”“都能办”“全办好”,以优质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共同缔造抓创建。积极开展爱卫大扫除、绿色环保、慰问困难群众、科普宣传、网络文明传播等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交通、厉行节约、垃圾分类等文明行为,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机关、进企业、进楼盘、进乡镇、进社区,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展现文明单位的良好风貌。

营造环境抓创建。在中心办事大厅和各旗舰店设置咨询引导员,制作了30余种业务指南折页,配备了自助服务区、打印机、饮水机、老花镜、药箱、雨伞、标准化母婴室等便民设施,从细微处体现人性化服务。同时,实施办公场所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办公环境美观整洁、布局合理、规范有序。

截至202412月,全市已累计为16万余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缴存账户,缴存总额152.89亿元,缴存余额59.23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93.65亿元,共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00.34亿元,贷款余额42.14亿元,为4.01万个家庭解决住房面积近465万平方米。中心先后荣获“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卫生单位”“湖北省住建系统表现突出单位”“湖北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先进集体”“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优胜单位”和“全市招商引资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获评“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先进单位”,中心营业部被评为“鄂州市工人先锋号”。鄂州“区块链技术+住房公积金”改革试点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2024被评为全市“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持续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不断丰富精神世界,不断提高精神文化素质,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州篇章贡献公积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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