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锚定“全心为公、积金为民”理念,以机制创新为根本路径,聚焦“惠民便民、政策更新、改革创新、风险防控、监管维权”五大关键领域,着力构建服务提质、安居保障、稳中求进、安全防控、权益维护的良好生态,推动公积金工作与人民需求精准对接、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为鄂州打造一流住房保障体系、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坚实支撑。
一、创新惠民便民机制,营造科技赋能服务生态
始终将提升服务便捷度和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科技手段打通服务堵点、痛点。一是“亮码可办”减负担。缴存职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生成电子码,即可替代传统纸质证明,实现异地缴存、贷款等信息实时核验,彻底解决“两地跑”难题。二是“链上存证”提效能。贷款结清证明、缴存证明等关键材料实现链上开具与存证,确保信息真实可信,避免材料重复提交。三是“跨省通办”扩覆盖。职工可线上发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申请、提前还款等业务,实现异地业务“就近办、网上办”。四是“云面签 2.0”优体验。将贷款合同签订、抵押登记等全流程迁移至线上,完成“云面签”系统迭代升级,实现异地贷款“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理”。五是“商转公”突破降成本。进一步优化“商转公”业务流程,经反复沟通、多次协商,突破武汉商业银行贷款转鄂州公积金贷款难题,成功试点武汉建行商贷转鄂州公积金贷款,有效降低职工购房压力。今年以来,通过线上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8187笔 1.79亿元;线上办理业务占比达95%以上。办理异地商转公业务10笔362.5万元。
二、创新政策更新机制,营造安居保障幸福生态
聚焦群众在缴存、提取和使用等方面的急难愁盼诉求,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精准施策。迭加推出《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提振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等针对性政策,满足广大缴存人住房需求,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出台《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范围,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人群。同时提取和贷款代际互助、提取公积金直付首付款、全省率先实现武汉鄂州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等措施,有效减轻了群众购房压力,着力提升群众居住幸福感。今年以来,办理提取公积金8.46亿元,发放贷款4.16亿元。
三、创新改革提质机制,营造稳中求进发展生态
以省级改革试点为牵引,高位推进创新举措,助力房地产市场“稳预期、立新局”。一是全省率先开展住房资金管理改革试点。立足“先立后破、稳中求进”改革思维,在全国实现“五个第一”:即在全国试点城市中第一家出台《住房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一家由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开设住房资金管理专户,第一家启动住房资金管理移交,第一家开通“住房资金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第一家完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移交。二是全省率先推行公积金住房贷款“不见面”办理试点。完成鄂州公积金贷款“云面签”系统1.0版向“不见面办理”2.0版迭代升级,细化各类业务办理流程和要件,全面落实公积金贷款“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也不跑”。三是全省首批完成委托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改革。积极打造家门口的公积金业务智慧服务超市,全面实现公积金全量业务“都能办、就近办、全办好”。四是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协同各部门开展系统直连、业务中间库建设、业务协同联办,实现所有涉公积金业务“7×24”线上申请,全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次即办”。今年以来,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0.82亿元,监管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2.38亿元;各旗舰店办理公积金业务2085件。
四、创新风险防控机制,营造安适如常平安生态
在大力拓展业务的同时,始终坚守风险底线,构建“贷前-贷中-贷后”全链条防控体系,确保住房公积金、维修资金、预售资金“三金融合”正常运转。一是贷前精准核验。依托公积金智能云服务平台,与人行征信、不动产中心、房产局等部门实现数据互通,同时通过 “跨省通办” 平台联动异地机构,实时核验职工基本信息、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联系人情况,从源头防范骗提骗贷风险。二是贷中规范审批。出台《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逾期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贷款风险分类标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防控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三是贷后创新管理。与鄂州市中级法院签订《建立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优先保障公积金债权人权益;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可通过实现担保物权等特别程序,提升诉讼案件处置效率,维护资金安全与生态稳定。
紧扣法治公积金建设要求,兼顾企业发展与群众权益,构建法治化监管环境。一是推行柔性执法。深入推进“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将利企为民服务贯穿于执法全过程,激发企业履行缴存公积金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同时,建立积极协商协调机制,平衡企业与缴存人双方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强化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宣传《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等政策法规;依托“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网点延伸、电子屏展示、官网推送、在线咨询、上门讲座、专题培训等多渠道宣传,提升群众 “学法、守法、敬法、用法” 意识,营造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 的良好法治生态。今年以来,发放《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灵活就业人员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积极开展“五进”活动30余次;为156名职工追回欠缴公积金资金共计322.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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