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5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惠民安居十件实事

日期:2026-01-05

1.出台“金十三条”提振住房消费,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全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382户,金额5.1亿元,租房提取6926户,金额6419.62万元。

2.出台《鄂州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创新性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范围,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人群。

3.首创武汉·鄂州异地购房缴存地贷款模式。打破地域限制,进一步丰富都市圈服务同城化业务场景,累计发放异地贷款588笔,2.13亿元。

4.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首套房利率5年(含)以下降至2.1%5年以上降至2.6%;本次调息共覆盖5年(含)以下贷款435笔,5年以上贷款16537笔。利率下调后,预计每年可为贷款职工家庭节约利息支出1.5亿元。

5.为缴存职工结息。结息8716.91万元,人均878.07元。

6.率先打造“以资金管理为主线”的房地产住房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管新模式。新增归集住房公积金16.45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08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1.10亿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9156笔、共计9115万元;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1017笔、共计2.93亿元。实现了住房资金从归集到使用的全链条管控、提升鄂州购房者的置业安全感

7.“十四五”期间归集、提取、贷款总额突破“三个百亿”。归集总额达166.24亿元,提取总额达102.95亿元,贷款总额达104.73亿元。

8.进一步深化“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行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表扬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9.提升征信数据质量。被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评为2024年度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数据质量工作优秀机构。

  10.“三务融合铸文明,实干担当惠民生。将党务、业务、服务“三务融合”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支撑,三者协同发力、深度融合,以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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