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

日期:2023-08-15

一、提取条件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账户封存满六个月;或职工已注销户籍/出境定居的,账户封存满六个月;

2.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离职封存;

3.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5.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二、核验要件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一类银行卡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人本人到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湖北政务服务网、公积金驿站(智能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四、温馨提示

1.一类银行卡是指可以存取现金、转账,并不受额度限制的借记卡。

2.公积金中心经职工授权,通过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职工提取业务申请信息的,无需职工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查证的,职工应对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承诺并由公积金中心记录承诺内容。

3.提取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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