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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  引  号: 011217651/2025-04574 发文字号: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发文单位: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1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效力状态: 有效
 2025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委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资金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销户业务。

3.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计划购买国债。

5.负责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

6.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7.负责拟定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制度、使用流程和业务指南等。

8.负责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实施、开发应用、升级改造及操作培训等工作。

9.负责办理全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户登记、缴交、存放、拨付、咨询查询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10.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1个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其中: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预算单位1个。由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个机构组成。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2025年本年收入733.5万元,比上年增加239.16万元,增长48.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7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2024年市政府将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管理职责划转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承担2025年新增两金项目支出267.8万元,减少了其他运转类经费72万元,新增加信息化相关12329热线和中心服务渠道运维等经费84.2万元,减少了宣传经费申报资金22万元。

2.预算支出情况32025年本年支出733.5万元,比上年增加239.16万元,增长48.38%。其中:基本支出274.9万元,占总支出的37.48%;项目支出458.6万元,占总支出的62.52%本年支出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万元,占本年支出3.76%卫生和健康支出24万元,占本年支出3.27%住房保障支出681.90万元,占本年支出92.97%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12025年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8.4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减少了退休费支出预算49.08万元;二是2024年新招录了3名公务员,调出1名公务员,预算支出人数较上年增加了2人。

22025年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257.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新增两金项目支出267.8万元;二是增加信息化相关12329热线和中心服务渠道运维等经费84.2万元;三是减少了其他运转类经费72万元;四是减少了宣传经费申报资金22万元。

3.其他预算收支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40.49万元(表6),比上年增加5.1万元,增加14.41%,增加原因主要是:2024年新招录了3名公务员,调出1名公务员,预算支出人数较上年增加了2人。其中:水费0.6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燃料费0.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03万元、工会经费6.91万元、福利费11.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万元7,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分别如下:

1.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2024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作为全国商品房预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两项资金改革试点单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国各地纷纷前来学习考察,故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比有所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比上年增加0 万元,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无变化。

3.因公出国出(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关的支出 。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025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支出。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主要是A4复印纸;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5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占有房屋面积5096平方米,设备541/件,公务用车0辆。2025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有国有资产总值为2192.33万元,计划处置计算机、打印机等资产20/件,账面价值7.941万元,无计划新增配置资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表9

(一)住房公积金改革转型工作经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用于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促进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经费。一、为加快推动住房公积金改革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推动公积金业务办理模式改革:1.打造旗舰店,科学布局住房公积金旗舰店,推进旗舰店标准化建设,做好宣传推广引导。2.畅通沟通渠道,畅通公积金和受托银行工作沟通渠道,设立公布咨询电话,提供实时咨询服务,切实做好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核心业务系统运行保障,针对疑难业务和技术难题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调查核实、协调处理。二、推进公积金中心承担住房资金管理试点工作经费: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经费,以及住房资金的数据质量提升。三、公积金住房贷款不见面办理试点工作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198万元,其中1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支出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以改革促转型,变管理为服务

成本指标:当年建设成本198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试点工作项数≥3项;旗舰店建设数量≥15家;质量指标提升制度覆盖率≥72%;时效指标≥2

满意度指标:缴存职工满意度≥95%

效益指标:提升服务质量大幅提高

(二)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用于保障鄂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等住房资金全市统管运营,集开户登记、缴交、存放、贷款、拨付、咨询查询、住房资金管理等功能于一体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支出。2025年预算安排84.2万元,其中84.2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体系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12329热线接听席位等于2位;质量指标含电话接通率≥91%、呼损率≤9%;时效指标平均处理时长≤25秒;平均等待时长≤25秒。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业务办理时间缩短率≥50%;实时到账率≥50%

满意度指标:社会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5%;使用人员满意度≥95%

(三)扩面增缴专项经费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利用媒体和网络,电视台、报纸和杂志,宣传公积金政策;进社区宣传与群众面对面宣讲政策、寄发公积金信函给各企事业单位详细阐述政策,派发宣传资料;去乡镇企业宣传扩面。2024年预算安排22万元,其中22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新增归集额16.5亿,缴存率≥72%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包括新增公积金归集金额≥16.5亿元,实缴人数≥3000人;质量指标包括缴存扩面增长率≥1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包括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归集额年增长率≥10%,支持职工购房人数≥1500人;社会效益指标为缴存覆盖率≥72%,为缴存职工结息金额增长率≥10%;可持续影响指标贷款与缴存关联度正相关等。

满意度指标:缴存职工满意度≥90%

(四)大厅保运转专项经费主要内容是致力于为市民提供一站式购房服务,将有力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2024年预算安排84.6万元,其中:84.6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发放贷款5.5亿元,实现逾期率≤0.12‰

成本指标:它项权证抵押工本费80/户。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5.5亿元;质量指标包括个贷率<85%,逾期率≤0.12‰,时效指标包括缩短业务办理时效大幅减少。

满意度指标:缴存职工满意度≥9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包括增值收益率>1%;社会效益指标市场占有率>10%;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保障。

(五)鄂州市住房资金改革(维修资金一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是将从数据治理入手,完善鄂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历史数据初步构建数据资源体系,夯实维修资金业务及资金使用基础。2025年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50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建设数字档案资源体系

成本指标:建设成本50万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包括勘测小区个数400个;质量指标实现资金到幢到户实现;时效指标建设周期≥3

满意度指标:维修资金用户满意度≥95%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提升数据的有效价值大幅提升

(六)公积金数字化培训服务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实施公积金旗舰店培训计划制定、线上线下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学资源制作费:培训教案、教材制作、培训视频制作与更新维护等培训工作。2025年预算安排19.8万元,其中19.8万元资金来源为经费拨款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加强住房资金业务人员培训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用户账户成本80//年;考试题库维护20/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包括用户账户人次50人次、考试题库200题、培训场次10场、培训人次1000人;质量指标包括培训人员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包括建设时效1

满意度指标:培训人员满意度≥98%

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提升业务能力大幅提升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附表8):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情况

2025年我部门管理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3.其他情况说明

2025年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计划上缴非税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686万元,较上年增长7.40%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指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安全高效运行,法律规定的管理机构按照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则,安全运用住房公积金,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0.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14.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15.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6.水电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电费等支出。 
  1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8.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9.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20.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1.维修()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22.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23.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24.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5.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6.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转用服饰,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27.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8.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9.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30.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2.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出租车费用等。 
  3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4.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35.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36.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37.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3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0.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构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41.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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