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217651/2019-310474 | 发文字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19年01月09日 |
发文单位: |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布日期: | 2019年01月09日 |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法治建设工作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行业特点,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住房公积金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注重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推进依法治理,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一、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开展好公积金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年初制定了《2018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在中心2018年度目标考核办法中,将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同科室绩效工资挂勾。
(二)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
(三)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中心党组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中心2018年工作要点,为保证创建“法治单位”的全面落实,制定了年度工作重点,并建立定期分析会议制度,保证中心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开展,今年共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为职工征订了《监察法》、《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讲故事》《中华传统文化经典百篇》《读书的力量》《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新时代面对面》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读本,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活动。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考察长江经济带重要讲话指市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七届五次会议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在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学习宪法,遵法守法”主题活动和“我读宪法”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大力开展干部培训学习,扩大干部教育培训的覆盖面。一是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把干部学法、懂法、练好内功作为首要工作来抓。年初制定了《2018年度中心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2018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的法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能力。二是依托“湖北省干部网络教育在线”、“法宣在线”网上学习平台,狠抓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求参加在线学习人员自选学习法律和法治课程学分达到30%。
(四)加强学习,多渠道开展学法活动。中心以2018年度重点普法目录为重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学习宪法,遵法守法”主题活动和“我读宪法”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十九大知识测试;组织全体党员在参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测试,全部通过。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三、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及载体
(一)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进企业。根据全年确定的走访企业名单,主动上门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增强企业负责人法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进企业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二是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进社会。11月22日,按照市信用办文件精神,在凤凰广场开展“11•22”诚信宣传日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亲临活动现场领取公积金宣传资料。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服务指南》为市民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缴存等政策,围绕《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向市民介绍了具体办理程序和维权办法,现场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咨询。现场发放住房公积金办事服务指南2000多份,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00份。结合12.4日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开展公积金新政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册,现场咨询服务300人次,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使“住房公积金,圆您住房梦”的理念深入人心。三是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进社区。在全市18个社区宣传了公积金的新政策,满足了缴存职工了解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的需求,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进村。2018年6月8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亦平去大叶村为基层干部和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五是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进楼盘。今年结合楼盘申请公积金备案在全市十七家楼盘进行法治宣传。六是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进房地产企业。今年结合“扩面行动”,深入葛店开发区、梁子湖区进行法治宣传,扩大公积金缴纳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氛围。
(二)利用重要节点和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月、宣传周以及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条例日等契机,集中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系列宣传活动,把“学习宪法、遵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
(三)利用网络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发挥“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的作用,先后推出“公积金新政策宣传”、“优质服务项目介绍”、“个人贷款逾期提示”和“单位欠缴公积金提示”等温馨服务项目。2018年共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热线服务近 10496人次,发送政策短信127万条。
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管理轨道。中心修订完善了《公积金服务指南》,出台了《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进一步健全了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了管理运营透明度。修订和颁布的公积金服务指南和信用管理办法,使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的落实。市公积金中心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次开展法治建设明查暗访工作,明察暗访制度实现了全覆盖。今年共开展督查活动10余次,发现两起违反服务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对当事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推动了中心对“庸、懒、散”的不良工作作风的治理。
(三)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中心从2005年起,从工作需要出发,长期聘请1名律师担任中心的法律顾问,至今一直延续未曾中断,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保驾护航。中心所有涉及法律方面的业务,中心起草的重要制度、规定,均需请律师现场参加,全程予以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四)落实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市公积金中心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及民生关注的热点信息,在各媒体发表新闻稿件50余篇。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按照“效率、效能、效果”的要求,畅通政民“绿色通道”,为群众更快地解决更多问题。今年以来,接受市民通过“12329”服务热线咨询、投诉、建议10523人次;处理湖北省阳光信访平台投诉件9人/件,电话投诉、咨询、建议有效件1人次;处理市长热线10人次。
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一)行政决策指标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管委会决策”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的领导作用,管委会通过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鄂州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调整》等重大事项,中心严格落实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按照管委会的要求、决议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住房公积金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邀请派驻纪检组例会参加。
(二)制度建设情况。一是2018年5月24日,鄂州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调整》;二是修改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28项服务指南,新增了2项服务指南,规范了工作人员操作行为;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更好地推进了全面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国;四是出台了《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平时考核与季度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科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操作行为。
(三)开展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主体审查工作。认真清查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登记工作,排查主体性质和主体确认依据有无发生变化等情况,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体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二是筛查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认真清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执法岗位人员持执法证情况,进一步排查中心有无不在职、不在编、不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经筛查,持证人员均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彻底将住房公积金管理执法岗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做好已下放取消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认真梳理住房公积金行政职权事项,对照国务院、湖北省和取消行政职权事项,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行政处罚类、行政确认类行政职权事项的承接及备案等相应工作。在明确规定职权事项的同时,认真排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有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明放暗不放、明放暗收、放责不放权”等现象,并将工作纳入权力清单管理,按照住房公积金工作程序和办理流程,制定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严格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彻底将排查衔接落实工作落到实处
(五)政务服务便民。一是积极推行特色服务。先后推出了上门、预约、延时等特色服务,尤其是针对单位集中办理公积金贷款、患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职工积极推行预约服务,指派专人上门办理业务。今年共开展上门预约服务20余次,深受职工好评。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开展了道德讲堂、服务礼仪培训等,进一步提高了全员综合素质;每月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比技能、比服务、比业绩,积极引导职工当表率、争先进。
(六)深化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今年重点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改革办事流程,改革服务模式,改革激励办法,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办事效率,激活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大去库存力度,释放改革红利。
(七)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高度重视。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作为住房公积金行业,我们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本行业、本系统依法治理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具体问题。领导带头积极参加宪法法律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专题法制讲座活动。二是加强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制度、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年度普法考试,将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狠抓落实。开展了“公积金政策宣传日”主题活动,通过在狠抓“领导干部读宪法”、开展媒体法治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环节,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的大众化、社会化。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网络媒体、信息宣传橱窗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得到发挥。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今年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载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还未全面铺开。目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普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但是仍有一些非公企业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影响了非公企业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由于政府协调机制、资源共享平台不够完善,执法情况还很薄弱。
明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取得市政府、市人大、市人社、市总工会、市工商的大力支持,为建立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采取有力措施,为支持国际航空大都市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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