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知识已经了解不少,那如果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怎么使用住房公积金里的余额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偿还条件
1.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逾期;
2.公积金未欠缴1个月及以上;
3.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4.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二、偿还方式
1.按月对冲还贷:首月通过银行划扣正常还款1期以后,可选择使用公积金余额对冲偿还每月应还贷款本息;
提醒: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并不是终点,不能高枕无忧,如果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建议在还款银行上存入足够的还款金额。若是银行卡内的金额也不足的话,会出现逾期的情况,贷款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和逾期罚息,同时还会对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要注意查询账户余额,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哦。
2.按年提前还本:公积金正常还款十二期以后,可选择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冲抵贷款本金,每12个月可办理一次。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到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二)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端或公积金驿站(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四、温馨提示
1.借款人对所填写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若有虚假不实等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关于结清贷款时的提取额度。提前结清或按合同最后一次结清贷款时,从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提取额度为到贷款结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每月应还贷款本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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