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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2024年11月)

信息来源: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日期:2024-11-20
 

热点问题答疑|租房怎么提取公积金,一篇看懂!

 

是不是很多缴存职工都以为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贷款买房,平时用不着呢? 其实租房居住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一起来学习下吧~

 

1.提取条件

①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租赁住房,并经中心与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联网查询属实;

②与上次提取时间(非销户类提取)需间隔十二个月;

③职工及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最高为12000元,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百元位取整);

④公积金未欠缴1个月及以上;

⑤职工及配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冻结;

⑦未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⑧未被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纳入黑名单。

 

2.核验要件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和一类银行卡。

 

 

3.办理流程

1)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到中心服务大厅、公积金旗舰店、延伸网点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

向中心手机公积金APP、手机公积金PC端、湖北政务服务网等服务渠道申请办理。

 

4.房屋登记情况查询

房屋查询以职工及配偶在本市住建、不动产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为准。

 

注:职工及配偶在同一个年度内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2000元;职工及配偶不在同一天提取的,下一个年度的租房提取时间以上一年度职工及配偶最后提取时间为间隔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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