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5日,我中心通过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规定》建议,收到意见建议三大类23条。
典型意见采纳情况摘要:
1.所获建议:提高首套首贷额度。
处理意见:予以采纳。
2.所获建议:提高二套房贷款额度。
3.提高商转公额度。
处理意见:鉴于当前资金和业务实际情况,未采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