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7日正式发布施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群体,政策解读如下:
一、每个月个贷率查看方式
解读:可进入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询个贷率情况
二、响应等级及对应响应措施
解读:(一)一级响应:个贷率在85%—90%之间
1.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暂停办理除湖北省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的异地贷款业务;
3.暂停办理除湖北省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的异地购房提取业务;
4.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与结清前次贷款间隔12个月以上;
5.必要时可采取贷款轮候发放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先受理审核,再根据资金状况在一定期限内按照受理次序发放贷款。
(二)二级响应:个贷率在90%—95%之间
1.暂停办理所有异地缴存本地公积金购房贷款业务;
2.暂停办理所有本地缴存异地公积金购房、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业务;
3.降低个人实贷额度系数:首套首贷可贷额度由100%调整至80%;非首套首贷可贷额度,调整至60%。
(三)三级响应:个贷率在95%以上
在实施二级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持续监控资金流动性情况。同时启动资金筹措方案,提前兑付定期存款、存单质押贷款或银行流动性贷款等融资工具筹措资金。
三、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联系人:政策信息科
联系方式:027-60281979